2022-12-23 10:40:26
极目新闻记者石倩
11月24日,极目新闻记者获悉,武汉市发改委会同市房管局起草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,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。
为进一步规范武汉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,确保该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有效衔接,根据《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》《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》《湖北省定价目录》等文件精神,市发改委会同市房管局起草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。
极目新闻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上看到,住宅物业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物业总建筑面积在3万㎡(含)以下的最高可上浮20%;住宅物业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物业总建筑面积在3万㎡以上、10万㎡(含)以下的最高可上浮15%;住宅物业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物业总建筑面积在10万㎡以上、20万㎡(含)以下的最高可上浮10%。超高层(超过100米)所在的楼栋最高可上浮15%。
物业管理区域内,对暂未直抄到户的水电气暖终端用户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暖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。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,实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的,应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费用;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,水电气暖费用应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。
据介绍,意见稿目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,如有相关修改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2年12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注明具体理由和依据。联系人:武汉市发改委范磊,68821033;邮箱:53412242@qq.com;武汉市房管局涂弋,85482228;邮箱:150578492@qq.com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